1、办理程序:网上申报纳税人应于纳税申报期限前在浙江地税因特网网页上申报当月税款(注意:申报非当月税款应到申报征收窗口上门申报);上门申报纳税人纳税人应直接到申报征收窗口办理申报并缴纳税款。
2、办理地点:台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申报征收窗口。
3、报送资料:网上申报纳税人在申报成功后用A4纸打印申报表一式两份,连同财务会计报表等其他需交纳的纳税资料一起交到申报征收窗口;上门申报纳税人纳税人应如实、准确填写《地方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等纳税资料,按规定向申报征收窗口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4、申报纳税期限:在税法规定的申报纳税期限内或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确定的申报纳税期限内,一般为: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资金月后10日内申报纳税(金融企业按季,季后10日内申报纳税);企业所得税按月或按季在月后或季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5日内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税分别于半年后10日(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分两次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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